﹁歌舞﹂這方面,表面上看沒什麼大利潤,最多就是按小時收費,有演出的時候可以賣門票,
但是很多不做帳的收費項目,就不是所有人都能知道的了,就像是找陪唱、陪舞,或是陪酒的小姐.
她們跟福田區的﹁流鶯﹂不完全相同,她們很多都是不陪人過夜的,她們也是由專人組織、管理,安
排桌位和客人,-般每人每天都要向﹁負責人﹂交付二百元的管理費和操心費,就像是出租車司機每
天要交給公司的﹁份子錢﹂-樣,其餘自己能賺取多少小費,看個人本事。夜總會-般不會安排這樣
的專職工作人員,但是大家都是合作關係,帶隊的﹁負貴人﹂會帶著他的小姐不定期出人各家夜總會,
交付的場地費都是雙方協商,沒有什麼固定的數額.但是,夜總會對她們的行為-般都會做很多要求,
比如:不能在夜總會區域內與客人衝撞、打鬥、吸食毒品,戴是發生不道德性行為等等,她們這些小
姐也都很僅規矩,遇到檢察人員,也從不承認自己是在工作,只是說在這裡消費。,
包車這樣不會影響夜鰓
會的聲譽,還能在某種程度上,滿足部分客人的娛樂休間要求,,台湾包车能夠為夜總會多招徠客人,也能填滿
自己的腰包,最多就是打打擦邊球·不會真正公然向法律挑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