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是第位拜訪人次
Eternity 命理實證研究網


 
標題: 首例!死囚捐腎獲准 將出獄移植
love29775441
江河
Rank: 6Rank: 6



UID 74181
精華 0
積分 4920
文章 207
閱讀權限 120
註冊 2011/8/11
狀態 離線
發表於 2011/10/4 02:36 PM  資料 文集 簡訊 
首例!死囚捐腎獲准 將出獄移植

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同意死刑犯捐贈器官。今年六月被判死刑確定的鄭金文,在符合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情形下,將可捐腎給姊姊許素琴,創下死囚行刑前活體捐贈器官的首例。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指出,監獄內沒有設備及人員進行器官移植手術,因此受刑人必須出監移植器官,但不歌林服務站是戒護就醫,也不是保外就醫,而是基於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所揭示的人道、尊重生命的精神,准許其東芝服務站外出移植器官。 陳守煌說,受刑人有贖罪、回報的心情捐贈器官,受贈者有身體上的需要,法務部在符合相關規定聲寶服務站的情形下,願意促成美事,且越快越好。 陳守煌表示,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」並未排除矯正機關收容人大同服務站、受刑人的適用,基於對人道及尊重生命的考量,只要符合移植條例所規定的親等相關條件、必要性及急迫性,就不應該剝奪受刑人權利。 陳守煌強調,去年就有收容人捐肝給親人案例,不能因為移植者是死刑犯,而剝奪他捐贈器官權利。他說,法務部核准死刑犯鄭金文活體捐贈,相關捐贈事宜,在符合器捐法令後,將由矯正署細部規劃,並以專案方式戒護至醫療處所。 四十八歲的鄭金文,二○○四年一月殺害兩名討債者,並將屍體載到萬里海邊挖洞掩埋,今年六月被判死刑確定;鄭的姊姊兩年前開始洗腎,目前用居家腹膜透析方式洗腎。
頂部
 


當前時區 GMT+8, 現在時間是 2024/11/28 10:53 AM

    本论坛支付平台由支付宝提供
携手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社区 Powered by Discuz! 5.0.0  © 2001-2006 Comsenz Inc.
Processed in 0.017582 second(s), 9 queries , Gzip enabled

清除 Cookies - 聯繫我們 - Eternity 命理實證研究網 - Archiv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