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都有想去玩找妞陪的男人,
夜店也天天都有想去玩但沒錢的妞。認識的男人多,那必然要投入很多時間青春在
夜店。那也真夠沒意思的。
夜店麼玩就玩玩,天天泡那兒也真沒什麼意思。認識一大堆男的,電話記一溜儿夠,能有啥用?談感情夜場的男人大多只求一炮,談金錢人家當你專業賣B,要說蹭那頓酒那幾家
夜店的消費真不算高。跟交際花似得跑來跑去的,也不知道圖個啥。
估計有人要說人家那是有人氣,
夜店可那人氣真是爛人堆出來的。到那每個人都吹噓自己特有錢。開酒有車讓人真的覺得牛B得不行。
夜店danB自己有錢的人裡面,真正有錢也就不到一半兒,另外一半兒屬於月入4位就敢擺那神吹。
長篇大論的說這
夜店如何好如何妙。沒有錯,明憨承認這
夜店的確是高壓狀態下萌生的產物,但是它不好就是不好,好就是好,並不能把責任全部都推給那些不檢點的人,試問一個檢點的人,會自我解壓的人又如何會泡
夜店,這本身泡
夜店的就自身已經是有了一種潛在的不健康思想在裡面了。
最後一句說“親愛的美眉們,如果妳不是
夜店的老手或高手,別忘了謹記姐姐提供的兩個小秘笈”,這句話真是不知廉恥,這一者是在證明自己是
夜店高手,但是高手也馬有失蹄,也被下藥過。而旨在什麼,旨在鼓勵大家去
夜店,旨在鼓勵大家去交識一些如同她認識的那些給自己擋酒的狐朋狗友。總之,明憨覺得,
夜店去也沒有什麼錯,小心翼翼也無可厚非,但是孟廣美這篇博文循循善誘就的有錯,錯在炫耀自己不檢點的生活、錯在炫耀自己能喝酒的朋友,錯在炫耀自己總結出了一套
夜店法則、錯在忽略了那群心理未成熟的純男少女,一句話,孟廣美提供
夜店小秘籍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。
漂亮?什麼叫漂亮,見過一面以後過目難忘的人才是真美麗,
夜店的大部分女性都是擠出**露出大腿,是的,
夜店在視覺上會給男性帶來衝擊,
夜店有原始的衝動,然後呢?結果就是遺忘。
夜店的美女大部分讓人第二天早晨起來就忘了長什麼樣了,或者進去以後感覺長相打扮都一樣,
夜店那麼這就是敗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