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打工男公關也是和社會一般工作者一樣,都是在提供服務和販賣商品,只是
酒店上班所販賣的商品,與一般傳統商品不同,是情感、開心和慰藉這種無形的事物。但是從報紙的報導及一般人對這些
酒店上班男公關的看法中,這樣的服務卻被污名化的相當嚴重,
酒店經紀總是不斷的和騙財、
酒店經紀騙色及愛滋病扯上關係。
既然這個工作販售的是情感、開心、關愛,這麼高貴的東西,那麼為什麼又會被如此的污名化?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台灣目前的價值觀來談起。
在台灣社會中,情感一直被視為是無價的商品,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整個社會鼓勵大家去做
酒店經紀,去為一些需要幫助的人付出關愛看出。
酒店打工換句話說,在整個社會的價值觀中,情感是不能用錢衡量的,情感被認為是不能用錢交易的,是至高無上獨一無二的,所以當情感成為一種可以販賣的商品時,
酒店打工也就容易被冠上「欺騙」的污名了。
酒店打工那麼情感究竟可不可以販賣呢?如果從恩格斯的說法來看,所有的人類關係,歸根究底都是一種交易,那麼情感與金錢的交換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事實上,所有人類的情感關係,不也都是一種交易嗎?當你付出情感,你不也企求對方能夠給予對等的回應,而中國人所謂養兒防老的觀念,不也正是另外一種交易的形式,只是可能需要花比較長的時間才能回收這些付出。其實,在現今資本主義社會中,我們不斷的可以看到,
酒店經紀情感被商品化的現象,也不斷的可以看到情感的交易過程,透過另一種美好的包裝被呈現。今天當一般人企圖用鮮花禮物來換取另外一個人的愛情時,
酒店兼職不也正是另一種以金錢交易情感的行為,這樣的行為,我們將其視為平常無奇的事物,但是當有人將情感、開心、關心,這項商品對外販售時,整個社會卻是給予這麼強烈的污名。
這個社會對於娼妓之所以如此污名化,是因為它跨越了父權社會所建構的價值觀,因為
酒店兼職「性」、「情感」這兩樣東西,在父權社會下,應該是種免費的商品,原本人們可以不用金錢就換取到的東西,現在卻要花上更多的錢才能買得到,自然是要給予某種程度的污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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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
酒店工作,本質上都是在販賣你身體的某個部分,你也許賣你的大腦,你也許賣你的背,你也許為了打字工作販賣你的手指。不論你選擇做的是什麼工作來換取酬勞,你所賣的都是你身體的某個部分,而這些男公關所販賣的也不過就是他自己身體的一部分,他們也同樣的花費自己的腦力和時間,
酒店工作讓客人能夠感受到關愛與開心,而更重要的是,這樣的工作並不是一般人所能夠給的出和做的到的。